凡事都讲情,那执法的时候就完全没有效率了。 我在美国念书时,发现无论在企业或教育都注重法,执法严格,不管设立什么目标都能一一执行。而东方人较注重情,相互扶持,共同成长。人说“法外不外乎人情”,但感情用事,切不可取,感性需服从理性,理性需服从法纪。情分本身就是无法具体衡量的东西,法律则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,具有判断、衡量的作用,如果在执法时“法”与“情”发生冲突,所有犯错都被视为规矩是死的,是可以适当讲请的,那所定下的规则将毫无效率可言。 我刚从浮罗交怡回来,所入住的酒店员工上下都非常有礼,并且做事快手快脚,这都是非常注重法的管理结果。果不其然,带领一班员工的总经理就是一名白人。由法来决定执行任务,由情来决定是否要帮助个人的问题。贪污的发生都是因为太注重情的后果,在执法时心太软,执法不严所致。 公与私、情与理、内与外,能分明固守,很多事也就迎刃而解了。若公私不能分明,权力不分场合,不管是法规森严下的严查,还是人情世故里的怨怼,都将是拉人下马、落井下石的重磅利器。 #丹斯里黄荣盛 Tan Sri Fng Ah Seng 更多视频/文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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